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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10:26-27 解释

Verses covered in this passage:

  • 马太福音 10:26
  • 马太福音 10:27

耶稣告诉他的门徒,他们不应当害怕那些反对他们跟随他之人所说的话;他们的话无关紧要。神会显明真相。门徒要大胆地宣讲耶稣的教导。

 

这一教导的对应福音记载是在马可福音 4:22,路加福音 8:17 和路加福音 12:2-3。

在告诉门徒他们会因跟随他和传扬福音而被大大地逼迫之后,耶稣告诉门徒,他们当选择怎样的视角来面对他们将在迫害者手中遭受的威胁和痛苦。他说,不要怕他们。这是耶稣教导他的跟随者要做的选择。他以所以开始这一命令,把它和前面的话连接起来。在先前的评论中,耶稣预言了门徒因宣讲福音而预期的迫害。那些迫害认定耶稣之门徒的人是门徒不当惧的 “他们”。

是促动人类行为的一个强大驱动力。惧驱动人以一种方式采取行动,以避免痛苦和苦难。惧简单的含义就是:让潜在的痛苦和损失影响我们的选择。比如,如果一个人怕高,他就会害怕坠落死掉的可能性。他的惧驱动他选择避免高度;或者,如果他无法避免,就倚在一个能够给他额外支撑的东西,防止他坠落。惧可以指向或感受真实或想象的危险。但是,尽管惧是一个强大的驱动力,但我们总有行驶自己意志的选择,并决定顺从或无视它的支配。这同样也适用于任何的情绪和欲望。

在门徒的例子中,耶稣告诉他们不要怕的事是真实的。迫害的危险是真实的,而非想象的。在分享福音上忠心于基督的十二个门徒,每一个都会因此受到迫害。在他们的事工生涯中,他们受到被捕、监禁、失去财产、被打、折磨和死亡的威胁,并忍受这一切。他们最终都会为他受苦而死。与此同时,他们也常常承受藐视福音之人的嘲笑、讥讽和羞辱。尽管有这些现实,但耶稣告诉门徒不要怕他们。门徒不要因为惧怕别人会对自己说什么或做什么而控制他们的行为选择。不要做他们告诉你去做的事;不要遵循他们的命令,停止宣讲福音;不要懦弱且逃避别人因你跟随我而加给你的痛苦后果;不要怕他们

接下来的几节经文中,耶稣给了四个确据,为什么门徒不要怕他们

  1. 神对他们生命的审判和看法是完美的,远比人的看法更意义重大 (马太福音 10:26-27)。
  2. 人对他们的 “psuche” 灵魂/生命没有权力 (马太福音 10:28)。人可以为我们的后果营造选择,但他们无法为我们做出选择。我们可以决定要相信谁,如何看待事情(我们的观点)和我们当做什么。无人被授权替我们做选择。
  3. 如果他们是忠心的,他们就会被承认,而非被否定,以至无法接受基督再来之时的为大赏赐 (马太福音 10:32-33)。
  4. 他们的 “psuche” 灵魂/生命和他们所投资的一切都得救脱离了在今生浪费巨大机会的虚空 (马太福音 10:38-42)。

门徒不要怕他们的第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们不是最终的审判者,神才是。人的认可或定罪并非最终的。在审判的日子,人的看法不作数。每个人所做的每一件事,包括门徒的行为和迫害者的行为,都会被神评估。祂的审判将是完美的,绝对的。因为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任何事都不得隐藏。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每一个思想、每一个动机、每一个选择——这一切都将在神面前暴露无遗;这一切都将会被人知道。现在和将来,没有一件事会在祂面前被掩盖隐藏。门徒要以这种方式活着,使他们不在祂的审判前羞愧。

“小子们哪,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他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他来的时候,在他面前也不至于惭愧。” (约翰一书 2:28)

如果我们是忠心的,就可以在这些话里找到安慰和安息。我们无需为自己的行为向他人辩护,也无需记录每一个好行为或衡量所忍受的痛苦来领受我们的赏赐。神已经知道,一直到我们内心隐藏的部分祂都知道。但是,如果我们不忠心,就应当惧,因为我们无法逃脱任何惩罚。在耶稣的话里,我们找到安慰,即我们会被完全理解,我们所面对的每一个试炼都有回报。门徒无需寻求报复,甚至无需怨恨他们为仇敌,因为神将根据他们的行为完美地处理迫害我们的人。因为神完全理解我们所有的处境,所以基督的跟随者可以自由地生活,使自己的行为取悦于宇宙的审判者和君王,而不是畏缩在对地上小国度迫害者的惧里。

耶稣继续,我在暗中告诉你们的,你们要在明处说出来;你们耳中所听的,要在房上宣扬出来。十二门徒有责任传扬福音。他们要无惧地述说真理,要灵巧,但要勇敢。耶稣已经拣选了他们,向他们启示了他不与众人分享的事情。在这一上下文中,暗中可能指的是私下,远离人群。在这个时候,耶稣并没有完全向每个人显露自己或自己的使命。耶稣做事都是按着适当的时间。

耶稣已经拣选了十二门徒和其他人来作他福音的使者。作为他的门徒,他们不仅要见证他所行的神迹,聆听他教导众人的功课和比喻,也要接近耶稣,问他问题,聆听他对比喻的解释,并经历无数深刻了解主的时刻。他们从他学习的许多东西,就是他暗中、私下所说的,门徒都要在明处说出来,告诉其他的每个人。

同样,你们耳中所听的,要在房上宣扬出来。当人在附近时,无需大声喊出来,可以小声地说。耶稣与门徒在一起的时候,他在门徒耳中告诉他们许多他想要他们向世界宣讲的事。要在房上宣扬出来是指古代城市中,传播重要消息的最快方式。当一则信息从房顶上喊出来时,是在整个城镇传播消息的最快方式。通过比喻的方式,耶稣在告诉他的门徒,他们要公开且热情地宣讲他在安静时刻所教导他们的事。

这是他们要做的事。在耶稣升天和圣灵的内住之后,门徒热切地分享和解释他们从耶稣那里学到的有关福音的每一个细节。在使徒行传,我们经常看到彼得讲道。在他的福音书中,约翰详述了许多耶稣与他人一起的个人谈话亲密时刻。在他的第一封书信,约翰以这一声明开场: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  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 (约翰一书 1:1-3)

约翰告诉他的读者,他已经将自己的生命献上,一生来重述他所能记得的,有关耶稣和他教导的每一个细节。事实上,这段话本身就是马太顺从耶稣命令的一个例子。起初,它是讲给十二门徒的,但马太将耶稣给他们的信息写下来,让所有人都能读到和听到。

耶稣告诉他的门徒,他们要毫无羞耻地、无所惧地分享福音的好消息。告诉他们一切!不要怕他们,也不要怕因宣讲天国信息而有的社会污名。耶稣已经拣选了他们,托付他们责任,来教导他所告诉他们的一切。他不希望他的门徒害怕自己可能会从他们受到的 (社会或身体) 迫害。神会评估和赏赐他们对这一份责任的忠心,而且祂因他们的忠心而赐的赏赐远超过所付出的代价。

马太福音 10:26-27 所以,不要怕他们;因为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27我在暗中告诉你们的,你们要在明处说出来;你们耳中所听的,要在房上宣扬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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